2017年8月分车主去世,名下遗留有一辆1.6万公里的家庭用轿车,公证处说由车主妻子,2个女儿还有车主父母5人继承,后车主父母和大女儿放弃继承,所以想过户在车主妻子名下,2017年11月份,县交警部门说需要放弃继承公正才能过户,公证处说车主父亲头脑不清晰不能过户,最后建议是不能过户但是可以买保险不影响使用,所有就车主妻子买些保险到今年3月份。从2019年4月1日起商业保险必须车主本身认证,所有遗留车辆无法购置商业险,因此2次求助12345热线,但是最终结论都是说没法公证没法过户,第二次我就明确到底我这里有什么办法能处理?求助部门协调出个可行的办法,还是很生硬的回复自己财产自己处理。作为群众服从政府管理和治理,但是这次确实有困难,车主离世,一家基本上散了,处处受气不说,现在本身觉得属于自己的权益因为制度给侵害了,正是人亡车毁啊,人有旦夕祸福,像这样的情况应该不止一例吧,求助政府有没有合适的途径解决群众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