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375 提问时间:2019-04-23 08:49:43

这里叫,一次办好!希望真的能做到,第NNN次在这里发帖子求助!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9号兴济河居委会院内一单元一楼二楼。☞蜀香缘饭店☜

请问环保局,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法允许居民楼下开设饭店吗?你们为何推诿扯皮不来管还说环评达标?为饭店严重油烟扰民你们一路开绿灯放行还充当保护伞?
一共就六层楼饭店就占用两层!整天窗户打开就是油烟味,楼道内每天从早到晚的油烟味,满地的油污,每天呛的人头晕难受!?(我感觉这饭店是他们这几个部门家开的!!!要不为啥不管还帮着遮遮掩掩)
找环保局,环保局推城管局,城管不来管,十六里河办事处打个电话敷衍了事拉到,然后12345打电话要么回复环保局,城管局,十六里河办事处说手续齐全环评达标,要么回复就问相关单位回复了吗?语气,态度如何?可笑不!!12345不问问题解决没有,反而问态度真是很可笑,这算不算敷衍了事呢???!!!请问,环保局?城管局?饭店加装排烟设施,离居民仅仅有一墙之隔整天大烟囱嗡嗡的作响的声音,排出让人闻着头晕的油烟味,还让居民活吗!?

然而就这样很多居民都反应过很多次,有的前面就反应找12345反应,可是每次都是在敷衍了事,关关门门,关关窗拉到,可是就这样呛人的油烟味依然很浓重的熏人,可是至今没有相关部门来彻底解决,环保部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有明确规定,怎么法律规定都是给某些人制定的吗?你们说合法合规就合法合规吗?!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423条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
第622条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第623条
饮食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请问,环保局?此饭店怎么通过审核的?!

      !!!!!!盼解决!!!!

  污染状况请大家看照片,你们各个相关部门如果不是眼瞎的话,睁开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看,或者过来用你们狗鼻子闻闻!!!你们家如果这样你们会容忍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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