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在青岛硕士毕业后去上海金陵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做软件二次开发,没2个月公司让我去浦东的网络二部上班,我过了试用期,公司的包亦成和高时对我性骚扰,我很无奈辞职回枣庄复习考博士了,我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考够了分,系里的姜红喊我去调剂,他学校不想要我喊我反复去上海调剂什么?我家花了6万他学校也没要我,没两个月我就失眠幻听住进了枣庄二院精神病科,十年过去了,我一直承受这两个单位给我的精神打击反复犯病幻听,请问小溪办事律师,我能让这两个单位赔我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