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村霸原书记李旭于2012年在我村后东北角非法占用基本农田9.33亩土地建设钢结构大棚,未经区国土部批准,硬化土地面积5.97亩,造成永久性土地破坏,2012年5月10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由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拆除,但至今快3年了,马厂湖镇党委书记刘剑始终包庇袒护李旭,失职,渎职,为官不作为,充当村霸李旭违法建没的保护伞,搞形势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罚款373020元至今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