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淄博市桓台县自然资源局滕军,我的联系电话是15053371178,我投诉淄博市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和桓台县人社局工伤鉴定科玩忽职守。2018年3月23日上午我在局办公室上班时受伤,我提交受伤材料后桓台县人社局工伤鉴定科为我出具了符合工伤鉴定条件,予以受理的裁定,桓台县人社局工伤鉴定科王峰科长给我打电话还说工伤赔偿尽量年前给我批先来。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不属实的工伤证明。我提供的受伤材料和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不一致,桓台县人社局工伤鉴定科在没有调查核实和听取我这个受伤人的陈述就轻率的做出了不予受理工伤的裁定。我找到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高圣明,他承认错误后局里又重新出具了工伤证明。桓台县人社局工伤鉴定科在收到桓台县自然资源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工伤证明材料后置若罔闻,仍然没有调查核实。我去找桓台县人社局工伤鉴定科王峰科长,他还狡辩,他说桓台县自然资源局重新出具的工伤证明晚了,他已经把不予认可的工伤鉴定发出去了,态度恶劣,一错再错,没有积极的补救自己的工作过失,说他玩忽职守一点都不过分。现在全省都在抓担当有为,狠抓落实。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和桓台县人社局工伤鉴定科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多次向桓台县人社局领导反应,至今没有答复,令人心寒。我要求严肃处理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和桓台县人社局有关责任人员,以正纲纪,并立即为我办理工伤赔偿。 滕 军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