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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129 提问时间:2019-04-25 14:52:24

   关于临沭县大兴镇信访办主任王绪军依仗职权、绚私枉法、不作为、扣押证据举报材料

控告人:王菲 女,汉族,36岁,大兴镇西日晒村身份证号码:371329198103202749   电话15615891046。 

控告人:王进美 女  63岁,大兴镇西日晒村  

被控告人:王绪军  男  党员  大兴镇信访办主任

控告事由:2013年因本村埋地下水管, 经过我家已承包的责任田,在我家不知情情况下把我家责任田边9棵大树在未办采伐证的情况下砍伐,侵占了我家土地非法抽走,并指使村民付文数,付文好,付用术,房广朵,付用金故意破坏青苗,挖沟截路,逼死我父亲王玉兴至使我多年为父含冤。2017年3月在刘国栋办公室参加会议有王绪军,王通运,王胜,并切刘国栋书记,王绪军主任亲自签字归还我土地。2017年4月镇成立小组,张奔,安博磊现场办公,村书记刘年伟,村主任王建亮签字并按手印,把土地归还我家,2017年4月29日镇党委成立工作组,由工作区书记王通运,石玉莲,村书记刘年伟丈量土地长,宽米数定好四至,砸上灰撅界线,村书记刘年伟签字并按手印。2017年5月党委书记刘国栋说四至证明在信访主任王绪军手里卡着不给我。王绪军身为在职国家公务人员读职办案为上下级充当保护伞,歪曲事实,弄虚造假答复。2018年4月16日我向中央第七巡视组驻济反映,接访人017,排号158号,5月16日我二次向中央第七巡视组驻济反映,接访人037,排号159号,2018年5月19号回来,大兴镇政府24小时限制人身自由监视我(有录相证明)

请求上级领导明查。

(录音证词)1,2017年5月。大兴镇党委书记刘国栋主持正义,把土地归还给我并2017年4月29日成立小组现场办公,书记,村委书记丈量土地长,宽米数并签字按手印。

问:刘国栋书记,我土地四至证明在谁手里?

刘书记答:在信访办主任王绪军手里。

问:刘国栋书记在土地归还给我协议书上,村书记刘年伟,村主任王建亮签字按手印管用吗,工作区书记王通韵,史玉莲,村书记刘年伟丈量土地长,宽米数定好四至,砸上石灰界,签字按手印管用吗?

刘书记答:管用,

2018年5月31日李锦国,王济杰代表临沭县政法委处理(录音证词)

我说:我要求要2017年4月镇,委测量四至米数砸上石灰界,村委主任签字按手印现场办公四至证明。

李锦国答:他调查的确实镇上也现场办公,村委签字按手印,并量好四至砸上石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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