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问题说明: 近期有项目工程在青岛市胶州市里岔镇黄家岭村实施,因需占用本村土地,固项目拨付一笔资金作为黄家岭村全体村民福利,本村村委的分配方案是:外来人员户籍人员(外迁人员,女婿,外甥等)不享受此次待遇。 个人情况:我的孩子和丈夫的户口(外地户口迁入)均在本村,此次福利分配只有我一个名额,孩子和丈夫不享受。 问题:1、村委的分配方案是依据我国那些法规政策执行的?如果有请依据政策法规公示 2、同村邻居家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也是外来户口落户到本村,彼此福利分配两位老人享受名额(有公示照片为证)。请问:他们不是外来人员吗?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待遇而我孩子和丈夫不能享受? 该问题我咨询本村村委,给予的回复是:这是村委决定的,找也没用…… 本人就该问题于4月8号12号16号18号26号拨打12345 政府热线反应,至今26仍未做出答复。 敬请核实查明并给予明确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