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325 提问时间:2019-05-06 23:30:46

曾多次拨打12345无正面答复,故求助于此。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莲花山小区与2019年年初传出拆迁传闻,曾多次问询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区长信箱及街道办均无正面答复。4月中旬拆迁指挥办公室成立,数十家商户曾向指挥办公室提交诉求书,要求回应拆迁补偿问题,至今无正面答复。5月6日,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开始张贴拆迁补偿办法(见附件),正式公布拆迁计划和补偿。

然而此《办法》严重损害了我们广大合法经营商户的利益,置我们于死地。

我们都是合法经营者,有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的合法经营许可,而且和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在合法期限内。

此《办法》并没有具体写明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文件制定而成,依照青政发【2013】16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我们经营商户应该获得的赔偿是每平米每月100元,一次性赔付12个月停产停业损失。然而《办法》却规定只一次性赔付80元每平米经营性补偿。比如400平米的宾馆按照青岛市文件我们能获得48万元的停产停业补偿,而实际却只能得到3.2万元的赔偿,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拿400平方的宾馆举例,我们的前期投入多达六七十万元,每年的营业额会在四十万左右,然而拆迁补偿仅能得到三万元左右,这简直离谱到荒谬。

想我这样类似的商户在此地多达几十家,还有几十家餐饮店的商户,按照此《办法》来赔偿我们的话,上百家商户将倾家荡产。这里的绝大多数商户的唯一经济来源就是这里的店铺,而且有的家庭为了经营店铺也负债累累,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拆迁赔偿问题,无疑把我们推向绝路。

我们都有家庭有老人有孩子,家里的唯一经济收入被断绝之后我们的生活将陷入困境,甚至有的商户刚经营接手几个月就要面临血本无归倾家荡产,我们誓死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最妥善的赔偿。

希望问政山东能够帮我们解决我们的合法诉求,时刻关注青岛市黄岛区莲花山小区的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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