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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913 提问时间:2019-05-10 14:40:56

济宁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任城路北首路东开发的两栋烂尾楼,由于集多种违规、违法于一身,被市纪委查处,市纪委《2008济纪建字(3号)》文明确决定:

1、         责成国土资源局依法注销鸿基开发公司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责成规划局收回《建设许可证》。

3、责成国土资源局依法规划对该宗地制动用地方案。

4、 责成市建委注销《建筑施工许可证》。

在2010年市政府对运河南岸商业街升级改造时,市政府规划会已决定在此拆除违章建筑建停车场。由于某些人的干扰,不仅没建成停车场,残楼破壁拖了近十年也未拆除。地处任城区最繁华地段,能容忍如此严重的违章建筑在光天化日下十年安然无恙,也只有官办的建筑公司才能做得到,在当地居民中造成极坏地影响。

按照济宁市全面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方案的安排,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为全面拆除阶段,并要求5月底前自行拆除完毕。鸿基开发公司很有“底气”,把市政府开展的全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当成耳旁风,我们强烈要求市拆违办给广大市民撑腰出气,敢于整治这个钉子户,组织强行拆除,还社区一片净土,一片绿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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