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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098 提问时间:2019-05-12 16:51:09

泰安瑞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泰安财源大街90号泰安品牌港商场(即中百大厦),其房产早在2004年该公司就对外分割销售,众多业主分别购买了面积不等的房产,2004年12月份办理了泰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并将经营管理权租赁给品牌港商贸有限公司,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公司按商铺总价的8%支付给业主,作为对业主转让经营管理权之回报,业主每个季度领取一次。在此期间业主多次督促该公司办理房产确权证书,但该公司在能办理的情况下一直推脱不给办理。2019年3月18日该公司突然通知业主所购买的房产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的范围之内,经业主调查,该公司竟在2012年9月14日背着全体业主非法将私人房产进行了担保抵押贷款,因该公司债务纠纷,现业主房产造法院查封,业主的合法私有财产面临重大损失。原来该公司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早有预谋,是设套欺骗消费者,挖陷阱坑害消费者,该公司欺诈业主、欺诈银行,涉案金额达到亿元,行为已构成犯罪,这样严重的违法行为竟隐瞒7年之久,这种犯罪行为究竟哪个部门来处理?

以上大批十五年前在泰安瑞华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铺的遭遇,在山东齐鲁电视台小溪办事和齐鲁网阳光连线以及其他媒体曝光后,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我们党现行的一项基本政策就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安全,但我们合法购买的商铺切已在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怎么会在登记备案8年之后被抵押出去了呢?他项权利证是怎么出来的呢?如果说瑞华置业有限公司心怀鬼胎欺骗政府,但房管部门自己备案登记的东西自己不知道吗?造成这种后果政府房管部门应负什么责任?另外,房子卖出去15年了,瑞华公司为了达到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目的,而至今不给业主开据办理房产证的要件正规发票。我们要问,15年了不开发票,造成国家巨额税款偷掉漏掉,且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税务部门应负什么责任?我们的合法私有财产马上就要被拍卖了,广大业主却无力制止!!!我们对天长叹,我们叩问晴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到底谁来保护?政府有关部门失职渎职到底谁来问责?瑞华公司的欺诈行为到底谁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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