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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859 提问时间:2019-05-13 09:24:25

关于千佛山派出所民警徇私枉法、敲诈勒索和李红梅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
2019年4月25日,启德学校宿舍管理员李红梅私自进入我女儿的宿舍把她的插排拿走,女儿得知插排是被李红梅拿走的后,26日下午4点左右,女儿向李红梅讨要插排时,李红梅既不归还插排,也不说明插排的情况,并把女儿打伤。李红梅没有任何损伤。打人后,李红梅住院报警称被人打伤,李红梅抓住我们上学是为出国留学作准备的特点,利用我们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勾结历下分局千佛山派出所处警民警,民警不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对我们灌输打架还手就是互殴,立案就对我们不利,24小时内双方私了可以不立案,否则必须立案等错误观念,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精神胁迫,为了不影响女儿出国,我们也顾不上女儿的伤,被迫寻求私了。而处警民警除了通过电话频繁催促我们抓紧私了,对案件没有依法采取任何调查措施。李红梅在启德为其支付的3900元医疗费用完之后,利用我们请求她和解之机,向我们敲诈勒索8700元。28日,启徳学校将插排归还我们,并把李红梅开除。经律师调查,我女儿被李红梅殴打时的反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法律责任,李红梅的行为给我女儿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损伤,精神上产生极大刺激,严重影响了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在经济上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李红梅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罪。李红梅行凶之后,有恃无恐,竞敢报警诬告受害人,是因为有千佛山派出所不法民警充当保护伞,他们不依法履行职责,一是逼迫受害人私了,充当李红梅的帮凶,构成敲诈勒索的共犯;二是包庇李红梅,帮她逃避法律制裁,构成徇私枉法,。5月9日,我去千佛山派出所反映李红梅的犯罪情况,没人管,我用了4个多小时,打了8次110,经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多次指令,派出所才接受了材料,一个老百姓反映诉求为什么这么难?请求云局长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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