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794 提问时间:2019-05-14 17:28:10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南街“豪润书苑”小区商品房购房业主,关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言而无信拒绝赔偿、偷工减料与合同不符、交房协议附加霸王条款、物业费收费与实际配套服务不符等问题,我们已多次找开发商交涉,奔走呼号,但收效甚微。我们深刻体验到作为社会弱者的维权是如何的艰难!绝望之下,我们只有将这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上级领导的身上,希望领导为我们讨回公道和正义!

一、事件缘由:

我们购买的山东伟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豪润书苑商品房,购房合同中明确指出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但该楼盘一直处于“龟速”建设状态,施工人员寥若晨星。2018年初,业主们前去咨询何时交房,开发商先是以环保治理、两会、青岛峰会作为不可抗力的理由,将时间推到了2018年6月30日,还列出了详细的工期计划表,但是到了6月30日仍然没有竣工。7月初,在广大业主一次次的催促下,在政府的督导下,开发商给业主们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书》,并且盖了公章,《承诺书》中开发商承诺道:2018年11月30日前交房,如果到时还不能交房,自2018年12月1日起开发商每日需按《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日违约金的5倍支付给我们违约金,直到合格交房的那一天。但是,2018年11月30日过去了,2019年元旦过去了,2019年春节又过去了,开发商一直也没有交房。直到2019年3月7日,在施工、配套均未完成,未经综合验收、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商在《牡丹晚报》上刊登了交房公告。

广大业主怀着满腔的期望去接房,却看到小区一片荒凉,施工仍在进行。道路、绿化、消防、监控等配套仍未完成,小区连大门都没有。《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品牌入户门变成了“三无产品”,门把手没有一家不松动晃当的,窗户质量非常差,用力一晃就似乎要松动坠落,并且窗户缝非常大、填补不实,《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入户可视对讲门铃变成了“不可视”,暖气片安装非常毛糙、有的阀门把手对着墙根本无法转动,内墙腻子也刮的非常毛糙、想装修还要重新砸掉墙皮费工费料!房屋室内净高才2.6米左右,装修以后只有2.5米,还不能吊顶,非常压抑。

另外,物业公司强制性安装太阳能收取业主费用,安装的理由竟然是为了开发商“节能验收”,如果业主不交费还会强行拆除,那墙上凭空打的眼子怎么办?弄虚作假骗验收合法吗?开发商的“节能验收”为何要让物业公司出面收钱?

还有:物业费收费与实际配套、服务不符。该小区多层物业费收取9角/平方,价格在四星级和五星级之间。但是目前配套、服务均达不到标准。在和社区的协调中,社区书记表示此小区为高档智能化小区,目前尚未完成相关配套,对物业费问题可以和物业协调,但是到目前为止,广大业主仍未接到任何协调结果。

并且开发商蛮横的要求业主接房必须签订“免责协议”,将其非法交房美其名曰“业主自愿申请接房装修”,对其《承诺书》中书面盖章承诺的违约金不予追究。如果不签字就不给业主钥匙。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年多,有很多业主因为无家可归、孩子需要上学或者结婚,迫于无耐签了“免责协议”接了房,还有很多业主又在外面交了房租却也得不到开发商的赔偿。

无奈之下,很多业主去上访。2019年4月19日,在菏泽市信访办公室,市信访办领导、市住建局领导对前来谈判的开发商代理提出了当面批评,要求他们全面整改,加快建设,并明确要求他们将交房协议中的“双方对逾期交房事宜不再有任何争议、互不追究责任”改为“双方对逾期交房事宜产生的争议由法院处理。”并且限开发商3天内给予业主答复。但至今开发商依然我行我素,没有给业主任何答复,也没有对交房协议进行更改。

还有很多业主选择了去法院起诉。2019年春节前,法院就已经立案。但是善良的业主们还是一次次找开发商协商,希望和平解决问题,愿意对开发商的违约金做出一部分让步。但是开发商丝毫不为所动,并且抛出狂言:“随便你告,法院我已经找好人了(买通了),我宁愿把钱花给法院也不赔偿你们!”起初我们不信,但是有两次法院刚下了开庭通知,就在开庭的前一天突然又通知不开庭了,理由是“法官有事出差”或“法院全体法官开会”(第一次是2019年2月26日,第二次是2019年4月16日)。于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法院真的被开发商买通了?法律规定的一审期限6个月,就一定要等到6个月才判决吗?那么开发商还会再上诉,又是好几个月,然后强制执行又是半年多,到时候开发商的违约金能不能要到手也是未知数!我们的权益要何时才能维护?我们购买的房子要什么时候才能入住?广大业主怨声载道,忍无可忍!

二、业主诉求

1、要求按照合同及书面承诺的违约金支付业主。

房子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省吃俭用积攒起的血汗钱购买的,一套房子首付二三十万,有些人更是全款六七十万,可以说是将自己毕生的血汗钱投入了进去,换来的却是无尽的愁绪和烦闷,有些人因此推迟了婚礼,有些家庭因此而破裂,有些人因此辞职了工作,有些孩子依然住在简陋狭小的出租屋,不能来楼盘就近的小学入学,购房是一项大额支出,延期交付广大业主将承担巨额的房租等支出,生活相当不便,开发商应为其延期交房承担相应的责任!

《购房合同》约定,如若延期交房,山东伟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以所购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购房者逾期违约金,但是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也就是说开发商延期交房100天后,再多延期也不会增加违约金了,违约金有一个封顶。)但是,在《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封顶后,开发商于2018年8月又给我们出具的《承诺书》不受合同中“百分之一封顶”的约束,书面盖章承诺的5倍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应,应予以支付给业主。

2、督促法院尽快开庭审理此案,明确开发商应该赔偿给业主多少违约金,如果开发商耍赖就尽快强制执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为法院“是否收了开发商的钱而故意拖延时间”洗清谣言,还法官的清白,让狂妄的开发商收敛气焰,尽快合法交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督促开发商抓紧建设、尽快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到业主手中。

目前小区仍在施工中,装饰装修工程与销售合同约定严重不符:门窗为三无产品且质量较差;合同约定的可视入户对讲变成了不可视。道路、绿化、消防、监控等配套仍未完成。……

恳请相关主管部门为了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督促开发商尽快按照程序进行施工、并进行综合验收。在小区通过综合验收,达到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将相关验收文件予以公示,再通知业主进行交房。

4、物业费按实际服务标准收费,在小区服务设施完备前降低比例收费。

 

针对豪润书苑的问题,我们业主打过市长热线,找过社区、办事处、信访办、建设主管部门,但是都没有明确的解决!开发商抓住业主急着入住的心理,工期一拖再拖,肆意侵犯业主的权利,一家家攻克业主,并且不给《承诺书》中规定的违约金。我们实在忍无可忍,大家急切盼望媒体能够帮助我们这些无奈的业主,将开发商的丑恶行径曝光,在社会的舆论监督下,让开发商尽快交给我们一个合格的房子。万分感谢!

 

附:1、2018年7月29日开发商出具的《承诺书》;

    2、开发商拟定好的《交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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