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国际地上停车场不允许业主租用,想停车必须租用高额的地下车位,地上车位优先给外来逛商场的人员使用,业主停地上只能按小时收费,业主被逼无奈,先后联系过物价局、物管办、社区等部门多次,也没有解决。根据物权法规定,地上车位不是应该优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吗?现在物业很强硬,就不允许业主租用地上车位。望领导核查,帮忙解决此事。我代表广大业主先谢谢问政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