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13 提问时间:2019-05-16 21:53:28

厂址位于山东省滕州市的“利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不达标产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该企业生产的LD-5150旋挖钻机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不达标产品质量问题多 严重坑苦消费者

陕西同力盛置业有限公司曲老板告诉记者:我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前往山东利达机械有限公司订购LD-5150旋挖钻机一台。该厂家于2019年元月25日将设备送达至我公司位于陕西蒲城电厂工地(时隔60余天,送货时间已严重逾期)。次日,在新机试机过程中出现动力头不工作的严重机械故障,随后厂家随机技术人员联系厂家后,发送配件进行维修。三天后更换动力马达一个。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造成我方延误工期,致使甲方以我方违约之名解除合同后令我方清场离开该工地。

2019年3月10日,该设备进驻我方第二个工地陕西蒲城雅荷工地。开机后,机械依然不能正常工作,我们再次联系厂家派人维修。在厂家维修人员的修理、调试过程中,突然出现旋转齿转破裂重大问题,厂家决定将设备返厂修理,并承诺“在以后工作中再次出现重大故障,由利达公司负责,陕西同力盛置业有限公司有权要求退货”。在经过20余天返厂修理后,利达公司于4月10日将该设备再次送至我方工地。在试机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动力头输油管和旋转马达又出现严重的抖动问题。且生产速度不及同类产品三分之一,钻孔垂直度出现严重偏差,与厂家产品介绍严重不符。我方多次联系厂家,该公司法人屡屡拒接电话。

更有甚者,在维修过程中,我们发现购买的该型设备装配的发动机,竟然是国家环保部明令自2016年4月1日起严禁使用的、其排放标准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国二发动机。利达公司竟然对外宣称,该企业是“cctv央视网广告合作伙伴”,其产品有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认证。

曲老板说:我公司认为山东利达机械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生产、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严重欺诈消费者等行为;我们花了130万买了一堆废铁,从买来到现在都无法使用。他们把我们坑苦了。。。。。。

地方职能部门疑似“灯下黑” 行政不作为

就消费者反映的相关问题,记者于5月6日来到滕州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采访。

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一郭姓监管分局局长告诉记者:“我们只监管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只要企业有营业执照,我们就认为是合法企业;至于产品质量问题,应该是质检所的事”。当记者展示一张《利达产品合格证》,问其合格证是否有效?该局长竟然答道:“产品质量由企业自行检验,至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厂时,是否需要质检部门检验检测,我不知道”。

随后,记者又见到了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督法制科韩科长。韩科长表示:“你们如果要采访,必须去市委宣传部;如果是代表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材料可以给我们留下。你们也可以让设备购买方直接跟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买方的诉求再做调查处理,我们会尽快依法处理”。。。。。。

5月13日,消费者再次致电记者:我们的损失在一天天增加,但山东滕州的利达公司跟没事人一样,当地职能部门自接到我们亲自送达的投诉材料后,也一直没有给我们任何回复。直到发稿时,记者也没有接到当地职能部门的任何调查处理意见。我们将对后续情况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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