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卫计处近期安排了职工体检,原文写到“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由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统计我区区直部门、乡镇、派驻机构、区属国有企业所有享受政府工资人员(含区统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本单位自行招聘人员不在此列)参加本次体检”。
我存在疑惑,其一区劳务派遣人员,人事关系和人员档案均不在我区,均在劳务派遣公司,为什么要花费区财政,为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体检?
其二,区国企子公司为什么不参与体检,区国企子公司招聘当时成立是有组织部和国企总公司红头文件批示才成立的,而这部分档案和人事关系在区国企子公司暨在区的人,到没资格进行体检了,更不要说国企劳务派遣人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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