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拍卖平台拍的房子被同一法院又判给给赵曰峰,赵曰峰及孙召景明明知道房屋被执行拍卖的事实,采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滕州市人民法院不作为,拒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法院已找不到孙召景为借口,我的房屋被赵曰峰霸占2年多,期间多次去法院找。一直没有回音,法院懂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