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尊敬的阳光连线的记者: 您好: 我是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昌城村人,我因为宅基地的问题,找遍了诸城市昌城镇的所有领导,对他们在工作中推诿扯皮,甚至出尔反尔的做法极为愤慨(他们这些推诿敷衍的工作作风,甚至连诸城市信访局的领导都看不下去,近日把他们糊弄老百姓的信访处理意见给驳回了,让他们重新处理,若需要,可以作为补充材料发给你们),正是他们,在把安分守己的我一步步变成了访民: 尊敬的阳光连线的记者,“宅基地是老百姓的安身之本”,“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老百姓理应享有的一项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理应无偿取得、无偿使用”。但是,我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却一直要不到宅基地,以前要不到宅基地,村里曾经让我在街边盖起了几间房子,可以住,也可以顺便理发(我会一点理发的手艺),当时还签了30年的合同,结果仅仅过了10年,因为小城镇建设,镇里就动员我拆了——当时被拆的有10多户,只有我自己没有地方住,当时他们说会给我赔偿,会尽快给我安排宅基地。觉得政府是不会跟老百姓耍赖的,没想到这件事再也没人过问,就是找到他们,他们也总是拖三推四。我上次跟镇里负责信访的提起此事,对方马上打断我,说,“今天不谈这个”——当时我就纳闷,作为信访工作者,不是要积极做好“群众送上门的工作”吗?——也许这就是老百姓所深恶痛绝的“新官不理旧账”吧?尊敬的阳光连线的记者,“诚信”已经被写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他们作为基层地方政府,难道就不维护一下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尊敬的阳光连线的记者,我这辈子坎坎坷坷的,年轻时嫁了个老公不务正业,到处借钱,最后被放高利贷的上门砸店、摆花圈。离婚后,因为担心儿子会受到委屈,我一个人靠着理发把他拉扯大,眼看着要到了结婚的年龄了,我给他又买不上楼,就担心再娶不到媳妇……不怕您笑话,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这些真的就够我愁的了。去年10月份,我把这些问题反映给镇政府,却没有任何消息。无奈之下,我只好往上反映。今年3月初,镇里负责信访的找到我,说,“你的条件符合规定,我们打算给你安排宅基地,但是,先不能盖房子,怕别人也跟着要;另外,镇里还有些小产权房,可以按成本价给你”,并说让我考虑一下;刚刚高兴了几天,他们又说“村负责人住院,待出院后再给予确切答复”;到了4月底,没想到他们又以“村里新换了负责人,建议耐心等待”,就作为最终处理结果,之前的那些许诺再也不提了。等我后来想问问什么时候给处理时,没想到那位新上任的65岁的村干部,马上也学会了工作的窍门,也是张口闭口地 “等等” 、 “研究研究”!——真是上行下效!也不知道他打算给我研究多久,但是,我相信他们再也不会给我结果,因为,这些年,他们就是用这些话拖着我。这不,一个月过去了,再也没人找过我。后来,朋友都说我笨,说当时领导让你回去考虑的时候,得表示一下才对——这也许是我们的胡乱猜测,但是,不正是他们的出尔反尔才让我们产生这样的怀疑吗?就不说降低政府公信力等上纲上线的话,就是作为一个成年人,怎么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三岁、两岁的孩子吧?! 尊敬的阳光连线的记者,假如恰逢负责人生病、负责人交接,事情难免多一些,这个我也可以理解,我总不能非要先处理我的事,但是,他们总的给我希望吧?再说了,村级组织尽管小,但是,至少也应该运转良好吧?假如仅仅因为这些原因就可以让村务拖延甚至停滞下来,那么,其组织架构也难免太脆弱了吧?!假如此时有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呢?假如需要及时贯彻国家、或者省市的重大决策呢?难道他们也可以建议领导们“耐心等待”吗?!我不知道他们拿这些话应付我时,究竟是怎么想的!也许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老百姓的事,在他们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事!那么,只能说,总书记一再用来告诫全党、并且被写进十九大报告中的“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这些温暖人心的话,在这些农村基层领导那里,依然不过是一句空话!而那些所谓的“群众利益无小事”,估计也仅仅停留在他们那些制作精美的宣传栏里吧!我就不理解,这些基层领导,把原本是属于自己的工作,就这么积攒着,甚至还有意无意的去激化着矛盾,最后,他们难道就不感到愧疚?!就不说连总理都针对这些“庸政”“懒政” 现象,表示要“动刀子”、“出重拳”’,就是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也应该明白“人生在世,一日当尽一日之责”的道理吧?! 最后,我想借尊敬的阳光连线的记者告诉他们这些基层领导, “敷衍”,是不能“了事”的,敷衍只会让“小事变大”、甚至让“大事变炸”!也不要试图去“新官不理旧帐”,中央还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一再要求“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呢!另外,《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不是也规定了,“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吗?——作为女性,本身就是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我就不奢求可以得到他们的额外照顾,那么,让我拥有本就应该属于我的权力,难道也不可以吗?要知道,宅基地的使用权本来就是老百姓理应享有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姓名:王树芳 电话1596616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