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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793 提问时间:2019-05-23 12:45:09

青岛市规划局违法变更规划的问题线索

 

怡海花园是舰队2004年规划建设,2008年11月入住的军队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小区,现居住265户师、团职退役、现役干部。目前,有不良开发商青岛岸滩建设开发公司通过青岛市规划局违法变更规划,正在小区正南方、距离怡海花园小区楼房仅仅10米左右的距离上建11层和26层两栋高楼,极大地损害了住户的正当权益。小区居民多次向青岛市规划局、政府信箱、市北区信访局、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浮山新区街道办等反映,均未得到正面回复,规划局甚至以有的问题涉及军事秘密来搪塞。小区居民反复投诉无果,只因其背后有一股见不得人的势力在阻挠、在公关,万般无奈之下,向贵部门检举揭发问题线索,请予以调查处理为盼。

一、变更依据不合理。青岛市规划局青规函业字【2007】95号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函复意见书同意开发商规划调整方案的理由为:“为集约利用土地,同时考虑到你单位为部队配套建设资金缺口的实际情况”。我们到规划局查询,推说是军事秘密,不答复。还要考虑开发商为部队配套建设资金缺口的实际情况,开发商是不是为部队配套建设了姑且不论,就是真的为部队配套建设了,花了钱了,那也是开发商和部队之间的事,怎么能通过牺牲无辜群众利益,违法变更规划来替开发商弥补资金缺口?这个理由的有啥法律依据?在和规划局有关人员见面沟通中,我住户代表多次问规划局人员,规划局到底有没有为开发商考虑解决资金问题的职责,规划局人员始终不做正面回答,反而说这个问题本来可以不对我们解释,涉及部队问题,可能涉及到历史上的一些涉密问题,涉密不能讲,有疑问让我们问部队等等。

我们小区只是一个普通住宅小区,根本不是也不存在任何军事设施,怎么会涉及到军事秘密,就是涉及到开发商和部队之间有啥特殊情况,该开发商为盈利性公司,并非任何公益机构,规划局也无权力更无义务为开发商解决资金问题,并且还冠冕堂皇地成为了变更规划的理由。规划局怎能为一个商业公司与部队之间的利益,而出卖广大住户的权益?是托词遮掩还是有见不得人的腐败秘密?请监委查实。

二、变更程序不合法。首先,所依据的日照分析报告数据不真实。日照分析报告应依据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楼间距必须同时符合日照间距要求。即:被遮挡住宅不管有几个南向采光窗必须同时符合日照间距要求的法规。而开发商仅以规划图纸为依据进行日照分析,不顾小区规划有变更的事实(楼层加高2层),显然不可能得出真实数据。即使这样得出的数据,仍然造成光照不符合标准要求。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规划部门竟然认可岸滩公司仅仅依据规划图纸进行的测试数据,且未向相关利益住户告知遮挡具体情况。青岛市规划局涉嫌失职渎职,至少是审核把关不严,甚至沆瀣一气。

其次,流程程序不完善。浮山后三小区前期规划均为多层,怡海花园2004年调整规划时前面还是一片空地,我们小区在它后面,也不存在影响光照的问题,尚且需要岸滩房地产公司出具同意调整规划的函(有建筑档案馆调出的文件为证)。而目前开发商调整规划,房子位置在我们前面,建设时间在我们之后,还折损了我们的光照时间,都没见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即使居民强烈反对,规划局也视而不见。为啥一墙之隔的两个小区调整规划有不一样的标准要求?

再次,信访评估报告不合要求。规划局暗箱操作,以开发商出具的信访承诺书代替《规划行政许可信访评估报告》违法批准单体设计变更,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涉嫌玩忽职守。(《青岛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信访评估(暂行)规定》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一书两证”时,应同时提交信访评估报告,作为申请材料的必备要件。信访评估报告内容虚假,影响规划行政许可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单体设计方案变更要填写《青岛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信访评估报告 》,开发商填报的表格中利害关系人范围和对周边造成的主要影响或主要隐患均为“无”,规划局业务处室评估意见等应由规划局填写的内容均为空白,填写该信访评估报告的主管部门不作为,没有填写,取而代之的是开发商的《关于浮山后三小区19#、20#楼项目信访承诺书》。

承诺书中开发商承认拟建建筑将对有的住户日照造成折减,并且按规划有一条消防通道穿过本项目与怡海花园小区,显然是个安全隐患,这些内容与开发商在《青岛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信访评估报告 》填写的利害关系人范围和对周边造成的主要影响或主要隐患均为“无”,明显是自相矛盾。开发商承诺保证消防通道在施工中畅通,如果开挖基坑,就不可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对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还假惺惺的承诺,只不过是掩耳盗铃,欺骗的群众罢了。一个外行群众都不相信的事,青岛市规划局作为专业部门相信吗?开发商已经违反承诺将消防通道堵死。

开发商自己不会主动自相矛盾,一边表格填“无”,一边又自己去承诺。显而易见,该承诺书是应规划部门的要求而写的,此举规划局是典型的乱作为。

承诺书中开发商承认会对北侧住户造成日照折减,存在信访隐患,承诺如果有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的,由开发商负责与居民沟通。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日照折减,开发商在承诺书中也是避重就轻,只是涉及造成日照折减符合法定日照时数的住户,而对造成日照折减达不到法定日照时数的住户只字不提。如果发生信访,应该由包括规划局在内的等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而规划局不但不去依法规划,消除隐患于未然,反而将处理信访的责任以一纸承诺推给开发商,这简直是违规违法,玩忽职守。

三、变更结果不合规。变更规划指标选择性倾斜开发商。根据目前的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车位配比率要达到1:1以上,绿化率不低于30%,而调整后的规划楼层提高了,车位配比依然是0.5:1,规划局的答复是按照老规范执行的。为什么提高楼层按照新规范,车位配比按照老规范,怎么对开发商有利就怎么选用所谓技术标准,简直就是以开发商利益最大化为标准,请监委追查规划局的渎职行为,同时要查它的新规划方案是否利用了我们小区的绿化和容积率,否则就这狭小地方的规划怎能达标,容积率怎么从6变成4.46。

不符限高要求。91286部队[2004]司作字第154文件根据国务院、中央军纪委的军用机场净空规定,怡海花园小区建筑必须控制在87米以下,并且不允许架天线和广告。那么一墙之隔建26层就不限高了吗?征求北海舰队的空管意见了吗?是谁批准的?

楼间距太小。拟建楼房在3号楼的正南方,距离10米左右。目前,很多城市都有明确要求,新建高层建筑之间的距离不低于34米,虽然青岛市的规划设计规范上没有明确要求,但是在很多项目的设计上还是默认这个标准的,青岛市规划局却置之不顾,随意侵犯我们小区的合法权益,不当制造军民纠纷。

日照间距不合规范。拟建建筑不符合《青岛市建筑日照间距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等相关规定。

根据规划局查询到的日照分析报告表明,拟建建筑对已有建筑日照产生极大影响:部分建筑建设前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但是建设后不满足2小时日照标准,部分建设前已经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建设后日照时间又大幅减少。即使拟建建筑自己建成后也有部分住宅日照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且造成遮挡的窗户只以数字编号,不公开不告知是具体哪家哪户哪个窗户。

此外,怡海花园楼体已损不容再次近距离施工。在几十米外的齐鲁医院建设施工中,怡海花园小区楼体都已经严重受损,多家住户墙面出现大幅裂缝,地基坏裂,1号楼尤为明显。如果再在10米这样的近距离施工爆破,不排除出现楼房坍塌的危险,造成楼倒人亡的悲剧。不能让老兵奉献几十年换来一个危房!

我们完全支持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青岛,但不支持个别部门擅权乱为,甚至谋取私利。恳请纪委监委介入调查,立即制止施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捍卫党和政府的清正形象。

 

我们提供线索,如果纪委此事引起重视、公平对待、主持正义,真正的反腐倡廉,追查此事,将会轰动军方或地方,权力交易、滥用职权、贪污腐败涉及的人(顺藤摸瓜,会拔萝卜式的拔出一群令人震惊的腐败官员),

 

  柴亚非,曾担任北海舰队干部处处长期间,家属高丽霞开始经商,进入岸滩地产,由原占股%5到占股份%80,且开发

纠纷、侵犯老兵权益,在当今打黑除恶的形式下,雇佣社会人员打骂居民,并恶人先告状,做戏录视频诬告居民殴打施工人员,让派出所传唤维权人员,进行诽谤,向人民警察提供假证、虚假信息,玩弄人民警察,他们有预谋打出头。

 

                                                           怡海花园全体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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