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757 提问时间:2019-05-23 16:30:42
东沙河镇前梁村支部书记冯存具,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3.56亩(其中耕地940平方米,基本农田109平方米)进行建设,构成了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相关部门对其立案调查后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接受处罚并拆除地面上的违章建筑,但是冯存具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冯存具作为一名村书记,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真是无法无天,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请求纪检部门处理,要求其拆除违章建筑,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