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902 提问时间:2019-05-27 14:38:44

你好;

我是郓城县潘渡镇王大棒村村民,我家房屋是80年代建的, 20189月份向潘渡镇申请翻新,并且缴纳了2000元建房押金(2019415日退还),223日旧房拆除后前院邻居来我家无理取闹,说我家强占他家宅基地且提供不了任何有效证据,经村委会王书记数次调解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他们始终坚持不管到底占没占用只要我承认占用他家宅基地赔礼道歉就让我施工;多次求助镇政府协调解决,管区干部高兴利、王存根身为政府干部不站在法律角度主持公道,靠听取一方所说就歪曲事实,连镇土管部门提供给我的宅基档案他们都说是与我要建房的宅基地不符合,多次请去现场测量确认,至今无人应答,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生活在法治国家里,凡事都得讲理,讲理就得有证据,不是嘴上说说就完事;我家房子拆除三个月了,一家老幼寄宿邻居家,恳请政府领导能协助主持公道,万分感谢!!!我承诺对我所说的话负责,如有半句假话我愿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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