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74 提问时间:2019-05-27 21:50:04

1.平原县水岸豪庭西区业主车辆随便进出小区并且地上车位不收租金,水岸豪庭东区敞开式地上车位年年要租金,一年的时间地上车位租金从每个月50元涨到每个月80元,凭什么区别对待?凭什么地上车位租金年年上涨?地上车位难道不是归业主所有吗?就算是有租金,那么地上车位收取的租金是不是也应该归业主所有?

2.小区内公共区域归业主所有,所谓的公摊是不是应该包括地上敞开式车位呢?公共区域的各种广告收入及其他灰色收入都进了谁的腰包?为什么业主对此一点知情权都没有?

3.请问记者为民申冤,为什么同样在平原县,同样属于平原县房管局管着,而各个小区内敞开式地上停车位的收费标准不一样?所有权也不一样?所谓的地上车位政府指导价又是多少?既然不是无车社区为什么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

4.买房前签过一次合同,而交房时必须也要签合同,不签合同不给钥匙,并且签的合同都不是胶装的那种,是用订书机钉起来的,合同到手好久以后才发现合同中有好几页订书机钉痕不一样,有细心的业主将签署的前后两份合同都拍下来。内容确实有开发商擅自修改的地方。试问瞒着业主擅自修改合同属不属于违法?属不属于欺诈消费者?

5.平原县有的小区大家聚在一起在小区门口抗议过有关地上车位的问题,房管局局长出面解决。既然有群众不满的先例为什么面对群众的举报房管局仍然无动于衷?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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