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善南街道殡仪服务车车主——张延泽,身份证号:370421196909295336,电话:13181283065,家庭地址:善南办事处王开三居委。因善南街道新增加殡仪服务车,扰乱运营市场秩序一事向枣庄市委市政府提请诉讼,请命给予维权。 一、背景 2015年滕州市民政局对殡仪车进行改革,要求把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不准上路经营殡仪业务;为积极响应号召,我于2015年9月购买一辆金杯车(车牌为鲁D5A361)来经营殡仪业务,并取得滕州市民政局、滕州市公安局颁发的殡仪专用车辆服务证。 2016年11月,滕州市民政局为规范殡仪服务市场,上任滕州市民政局局长魏超、副局长仲伟泰、殡葬管理所所长满月迎组织全市殡仪服务车开会,要求必须使用专用殡仪服务车,才能承接殡仪业务,否则不得参与运营活动。在解答更换新车后的运营规定时,前滕州市民政局局长魏超、副局长仲伟泰、殡葬管理所所长满月迎对滕州市全体殡仪服务车车主口头承诺:一是全市殡仪车凭证运营及按行政区域划片运营;二是在各乡镇、街道划片确定所服务辖区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增加运营车辆。如各乡镇、街道需增加运营车辆,必须经所服务辖区的合法运营车主签字后生效(鲍沟镇已有先例)。2017年2月,在滕州市民政局的推荐要求下,筹款12万元购买了常州改装厂所改装后的福田G7车(车牌为鲁DFW731),并取得了滕州市民政局、滕州市公安局下发的殡仪专用车辆服务证。 2017年4月19日,滕州市民政局下发《滕州市民政局文件》(滕民发[2017]28号)文件中已明确本人为合格殡仪专用车辆人员,并将善南街道的王开社区、清华园社区、滕阳社区、善国苑社区划为经营区域,所运营的四个社区共19个行政居,户籍人口约1.5万(不在善南街道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