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强制拆迁 没有任何补偿 题记:在黄河滩区扶贫迁建工程中,山东省东明县长兴集乡政府违法暴力拆迁纪实事实背景、经过:1、2018年4月底,我家乡迎来了一项重大工程:黄河滩区扶贫迁建工程。这项工程由我们东明县长兴集乡政府主导建设。由于该工程占地面较大,我家房屋位于施工范围内,需要搬迁并拆除房屋。但长兴集乡乡政府既没有公布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也没有居民安置方案。因此我家没有完成房屋拆迁。2、2019年1月18日凌晨六点多,由东明县长兴集乡政府——乡长王方领,副乡长赵卫东带队,组织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悍然对我家房屋实施暴力强拆,他们先将我母亲和嫂子强行拖出房屋,送进乡卫生院,然后指挥大型挖掘机等机器,暴力强拆我家房屋(两层楼300多平米),致使我们一家老小倾家荡产——衣食住用行等基本生活物资全部被毁于一旦, 诉求:1、责令东明县长兴集乡政府承担暴力强拆的责任 2、赔偿我家房屋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