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012 提问时间:2019-06-11 19:26:47

一、背景
2015年滕州市民政局对殡仪车进行改革,要求把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不准上路经营殡仪业务;为积极响应号召,我于2015年9月购买一辆金杯车(车牌为鲁D5A361)来经营殡仪业务,并取得滕州市民政局、滕州市公安局颁发的殡仪专用车辆监督卡。
2016年11月,滕州市民政局为规范殡仪服务市场,上任滕州市民政局局长魏超、副局长仲伟泰、殡葬管理所所长满月迎组织全市殡仪服务车开会,要求有运营监督卡的殡仪车换车,换成殡仪专用车并指定品牌。才能承接殡仪业务,否则不得参与运营活动。对于换新车并未进行招标。在三位大领导的授意下,我们40多个人花了裸车102000元,买了常州常旺改装厂改装的福田G7。其中20多个人没去领导指定的地点买车,买了湖北改装厂改装的同款车型82000元,平均每辆车多花了2万多元。车购来后民政局在颁发殡运服务证期间,要求全体殡仪车车主写一份自愿申请购车书才可发放殡运服务证。此时前滕州市民政局局长魏超、副局长仲伟泰、殡葬管理所所长满月迎不止一次的对滕州市全体殡仪服务车车主口头承诺:一是全市殡仪车凭证运营及按行政区域划片运营;二是在各乡镇、街道划片确定所服务辖区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增加运营车辆。如各乡镇、街道需增加运营车辆,必须经所服务辖区的合法运营车主签字后生效(鲍沟镇已有先例)。
民政局领导是我们老百姓见过的最大的领导,局领导发话,我们言听计从,写了购车自愿申请书,并连同车保险正本一并交给殡葬管理所所长满月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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