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2369 提问时间:2019-06-11 20:58:00
于李士冉1997年分配到洪绪镇没落实工作岗位及人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剥夺的信访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原户口所在地是滕州市官桥镇北韩村。于1993年考入中专(统招生)就读于枣庄工业学校。1997年毕业,持有人事局开出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到洪绪镇报到。洪绪镇政府却把我分配到滕州市标志服厂工作。没想到分配时间不到一个月。什么政策没有落实,企业就卖给个人。我变成了农民工。当年的洪绪镇政府用欺骗的方式把我一次性解决了(分配了工作变成农民工了)。没有五险一金。当年洪绪镇毫无礼仪廉耻地实行“捐官”制度来填补财政,使没有分配资格的具有了在机关的岗位。偏偏把部分93年之前具有干部身份,持有干部行政介绍信(况且干部介绍信被涂改成介绍信)的毕业生分配到私人企业,这公平吗!这种“捐官”制度真是饮鸩止渴,斯文扫地,丧失民心的行径,难道当年的人事局毫不知情?虽然国务院于1993年2月13日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但那只是纲要,只是标志改革的开始,到1994国务院才出台实施意见。国家教委的教学{1994}3号文件的发布才是改革的开始。我是1993年入学,不在并轨范围之内。(由于1993年还是全国统一计划,把我的问题同94,95 96年招生的一并处理我不认同)
由于我变成了农民工,在全国各地打工为生。如今官桥镇北韩村被列入拆迁计划。我不能享有村集体了利益,宅基地补偿,占地补偿,占地后的村民办理养老金,如果我没考上中专也会有宅基地,会有三四十万的拆迁补偿。这一切都是我无法享有的。我没有农村的宅基地,没有承包地,居无定所。现如今我无妻无子,孤苦伶仃。假如我没有考上中专,没有办理农转非,在老家务农,也会有宅基地,也会有妻儿陪伴,怎会落的今天这种地步!是时代造就了我,就如当年晚清政府造就出来孔乙己一样,孔乙己尚有破庙可以遮风挡雨,我的破庙在哪?我相信我的结果不会和他一样,因为我们政府更加廉政公平,逆来顺受等同于自己掩耳盗铃欺骗自己!我所在的枣庄工业学校93机制1班仅仅是我一人是这种情况,班里的四十五名同学中,现在有的是乡镇长矿管所计生办等机构负责人.副负责人。有的被乡镇改派成教师。就是分配到企业,企业垮了,养老金也的到解决,并享有下岗职工的待遇。没有一人像我那样落了个什么都没有。连最基本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也没有。
每次信访都是层层下放,这个问题究竟属于哪个部分有权答复,每次都下放到洪绪镇解决。典型的形式主义,相互推诿。洪绪镇和官桥镇都答复完了,还是什么都不解决,连基本的选举权归属都不解决,事情就这么解决了。我的信访事件应由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答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对我的身份进行鉴定,如是干部,有没有机关分流,买断,下岗处理。如果是农民,返还宅基地和承包地。这种敷衍搪塞,一拖再拖的方法,简直是脱离实际推诿扯皮的官僚主义。信访复查说要找劳务合同,在分配派遣的人事制度下还没有劳务合同的形式。上哪去找合同,合同是1994年教育体制改革之后每位入学新生才签就业合同,1994年之前只有委培生才签就业合同。
经过多次上访,现在都不知道找那个部门。希望得到媒体帮助,找到问题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