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976 提问时间:2019-06-13 08:08:46

 

尊敬的领导:

2019年6月10日,法律的天平在我心中轰然倒塌。

我叫王海亮,38岁,潍坊寒亭人,以下是我的遭遇:

2014年前后,我和我的发小同学张君涛被另一个同学张陇涛以投资高科技项目为名一共诈骗了1.6亿元,其中我被骗8900万元,张君涛被骗7100万元。这些钱,是双方父母从80年代起干建筑工程的积蓄加上银行贷款,张君涛还借了一部分高利贷。案发后,张陇涛于2014年3月份被立案侦查,2016年因诈骗罪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法院判决,案件追回的1100余万元,按照比例我家分得600万元,张君涛得500万元。虽然杯水车薪,也能暂时安慰一下病倒的父母。

另外,2013年我张君涛曾经借我500多万元钱,寒亭法院已判决张君涛归还我,因此潍坊中院的1100万元判决下来的第一时间,我就申请了寒亭法院执行张君涛分得的500万元,张君涛对此事也全部知情。

可是,本以为很顺利的事情,从这时开始变得蹊跷。2016年判决的案件,我申请的执行程序一直不启动,法官今天说搞员额制改革,明天又说休假,我也明白其中缘由,也做了很多工作,可不知道哪里做的不到位,执行程序就是启动不了。直到后来又找了个与法院执行局很熟悉的人,法院的执行程序才启动。然而,2017年8月2日,当寒亭法院到中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张君涛的500万元时,中院执行局的人却说奎文法院有个5984000元的协助执行早于我,我竟然排在了第二位。我可是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在财产分配的判决下来后第一时间就递交的执行申请,怎么可能会有人还排在我前面呢?中院的执行法官没有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

经了解,排在我前面的执行申请是丁爱萍诉张君涛民事借贷案,该案于2017年7月3日奎文法院受理,7月5日的协助执行申请就到了潍坊中院,8月7日走的调解程序,跟我的案件办理速度完全不在同一个级别。

对于此事我立刻求证了张君涛,因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又加上我被骗8900万元也与张君涛有关,在愧疚之下,他跟我吐露了实情:原来,张君涛被骗的钱一部分是借了丁爱萍的高利贷,借款的本金其实早已经还清,但是因为滚动的高额利息,他还欠丁爱萍好几百万元钱。张陇涛案发后,丁爱萍2014年在潍坊中级法院起诉了张君涛,起诉的标的额是500多万,最后法院认定了408万,中院执行局执行了张君涛3361020.00的房产,还有72万因为没有财产可执行而终结。当时张君涛因为受诈骗案打击,加上债台高筑,人已经懵了,对这个判决就逆来顺受了。可到了2017年,就在我快要执行张君涛欠我的500万元钱的时候,不知丁爱萍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这个事情,丁爱萍就通过其女婿卢元方(也是张君涛的同学)把张君涛叫到丁爱萍家,说这笔钱让我执行了去谁也得不到了,不如想个办法,把这笔钱弄过来,这样除去打点关系的钱,再还了丁爱萍前面的72万元钱,剩下的钱张君涛还能分到一部分。张君涛当时已经身无分文,就动心了。当时丁爱萍他们也没有承诺分张君涛多少钱,只说打点法院关系就得100多万元钱。而弄这500多万元钱的方法就是让张君涛给丁爱萍打个虚假的借条,他们用这个借条起诉张君涛,想办法在我执行之前就把500万元钱执行过来,起诉手续和法院关系由他们准备和协调,张君涛只配合就行了。

张君涛说出真相后,跟我说他一直受良心的谴责,感觉对不起我,并愿意纠正自己的错误,2017年9月,张君涛和我到奎文法院说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并提出再审申请,要求奎文法院重新审理此案,3个月遥无音讯,直到2017年11月1日,奎文法院回复,驳回张君涛的再审请求。

2017年11月15日,我又到奎文公安分局以虚假诉讼报案。奎文公安局刑警大队以虚假诉讼案立案侦查。

2018年3月,我和张君涛到奎文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3月26日奎文检察院受理,向奎文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个多月过后,奎文检察院给我们的答复是:奎文法院认为奎文公安局已经立案侦查,先刑后民,等刑事案件结果。

2018年下半年,奎文公安局刑警大队刑事拘留了丁爱萍和张君涛,一个月后,丁爱萍被逮捕,张君涛被取保候审。

事情到此,我觉得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可万万没想到,2018年底左右,在丁爱萍还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情况下,奎文法院执行局要到中级人民法院去执行那500万元钱,我们赶紧到奎文法院执行局卢毅强处说明情况,并向他递交了公安局立案的文书和执行异议申请(同时也去中院执行局递交了相同文书),当时卢毅强法官说的是:有这个东西我们就中止执行了,但没有给我们书面的法律文书。然而,2019年4月,我们又听说奎文法院要执行这500万元钱,我们又赶紧向奎文法院执行局领导反映了情况,奎文法院又暂时中止了执行。

但意外很快又来了,2019年5月31日,奎文检察院取保候审了丁爱萍!6月1日,奎文法院执行局就给张君涛下达了恢复执行的通知!6月3日,奎文检察院对丁爱萍以虚假诉讼罪向奎文法院提起公诉!时间节点巧妙又紧凑。

我是端午节期间得知以上消息的,端午节后上班第一天我就去找卢毅强,去向他再次递交案外人异议申请,在没找到人的情况下,我又去了奎文检察院,奎文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联系执行局韩局长,韩局长自称不知道此事。

6月10日我终于找上了卢毅强法官,卢毅强的态度却跟以前判若两人,说我们给的刑事立案决定书、异议申请都不管用,不是公安机关和刑庭给他的,他可执行可不执行,并对我破口大骂,最后扬言:他随时可以去执行。

无奈之下,我给奎文法院刑庭打电话,到奎文监察委反映情况,都是求告无门,就在6月10日下午,奎文法院已经把款项划拨到账,我历时三年辗转公检法各部门要求停止执行N次的500万元终于到了奎文法院手里,就等执行给因觊觎此款涉嫌犯罪的丁爱萍了。

现在,我心里有很多疑问:

1、一个被害人多次反映、检察院审判监督、公安局以虚假诉讼罪立案并且已经公诉到奎文法院的案件,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得到执行?程序合法吗?

2、丁爱萍诉张君涛民事借贷案奎文法院有管辖权吗?丁爱萍是寒亭人,是个放高利贷的,户籍、居住和生活都在寒亭,张君涛也一样都在寒亭,借贷业务发生地也在寒亭。为什么奎文法院会受理、立案并调解此案?(据说找了个丁爱萍在奎文有套房子的理由,何患无辞啊!)

3、奎文司法机关“为人民服务”的效率奇高。丁爱萍诉张君涛一案,2017年7月3日奎文法院受理,7月5日的协助执行申请就到了潍坊中院,8月7日走完调解程序并排在我2016年判决的案件前执行,不知道奎文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是不是也这么高效率?反正我没有这个待遇。

另外,2019年5月31日,奎文检察院取保候审了丁爱萍。6月1日,奎文法院执行局就给张君涛下达了恢复执行的通知。6月3日,奎文检察院对丁爱萍以虚假诉讼罪向奎文法院提起公诉。有没有明白人告诉我这是什么操作?

4、张君涛后来打的虚假借条和流水以及判决完全驴唇不对马嘴。首先配合借条的流水根本就与张君涛无关,其次调解书中连数额都不对,一开始的诉讼请求中是本金340万,是两笔180万和150万,这两笔加起来是330万,最后判决却是190万和150万。

此外,2014年丁爱萍就在潍坊中级法院起诉过张君涛,起诉的标的额就是500多万,2017年在奎文法院起诉判决的330万元的借条和流水也是那个时候的,还能再假些吗?

5、2017年7月5日,奎文法院执行局递交给中级执行局的申请书数额是5984000,2017年8月7日,虚假诉讼的调解书认定的数额是340万,5984000的协助执行数额依据何在?

6、还一个令人发指的事情:2017年11月23日,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偷偷把500万款项中的1144479元返还给了丁爱萍,既没通知当事人张君涛,也没参与他们所谓的执行排位,我这个曾经多次反映问题的人更不知道。不知道这100多万元是什么理由?中院法官还没有跟我解释清楚我怎么排成了第二,我却已经被第三了?

7、据反映,丁爱萍部分是用贷款进行高利转贷的,放贷收贷的事儿海了去了,她在和司法机关合作回收高利贷方面很有套路,在反侦查方面也有高人指点。不知道这次她能不能逍遥法外?

有人跟我说过,这个案件的背景之复杂,案外力量干扰之复杂,是我想象不到的,让我好自为之。案发已经5年多了,我已经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跟着我们家打拼多年的同事。这两年来的遭遇也让我忍无可忍,不能用任何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

我经常怀疑自己,难道我是错的?他们这么做是对的?

法律是一个很有技术操作性的东西吗?会玩的人能把不懂的人玩残、玩死?

那我接下去该怎么办?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还是相信法律是可操作的?是相信各级信访机关、纪委、监察委,甚至领导,还是相信各种媒体?

在维权过程中,我内心反而更升起了对法律公平和公正的渴望,但我也听很多人说过,目前很多人对法院不持正面看法。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法院秉承的社会功能太重要了,希望党委和政府能够正视这个问题,给百姓一片晴天。

 

                                举报人:王海亮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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