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我在潍坊贷款购买轿车一辆,贷款由“潍坊华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该单位地址在潍坊世博国际1217号),贷款期限3年,由工商银行开发支行放款,当时华尔向我收取2430元作为贷款押金,押金条上明确写明“如无逾期拖欠情况贷款还清后可以退还押金”,2018年7月我提前还清贷款,还款期间无任何逾期拖欠行为,有工商行还款记录为证,当月我到华尔公司办理退还押金事宜,公司把我押金条收回,声称由该公司财务进行审查,如没问题就退回,之后我多次和该公司沟通,均未退还。今年我多次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此问题,潍坊有关部门也就该问题多次协调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现在我居住在外地,为此事已多次奔波潍坊,距还清贷款已近12个月了,押金至今未退。据我了解,像我这样的被侵害权益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很多都没有得到解决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