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67 提问时间:2019-06-13 11:21:42

本人自2019年1月21日向青岛市信访局提出信访诉求(附信访申诉书),青岛市信访局将此信访事项交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2日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书(附受理告知书复印件);2019年3月21日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37021200201903210001,本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处理意见不服,2019年3月22日向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复查申请,于2019年4月4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书(附受理告知书),2019年4月26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复查意见《青退役军人信访【2019】12号》,因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相关事实证据不清,撤销了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37021200201903210001。本人持复查意见多次至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处理,但此部门多次推脱责任混淆政策概念,不予书面答复,直至2019年6月5日在崂山区信访局向本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附不予受理告知书),本人2019年6月10日又至青岛市信访局要求督办此信访事项,但仍然是重复上面的流程,青岛市信访局继续交办给崂山区相关部门处理,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6月12日继续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附不予受理告知书)对此事进行答复。

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按照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复查意见进行办理,推诿责任,本人的合法权益是崂山区政府制定的政策政令,本人亦是崂山区的原居民,符合享受崂山区政策保障范围的人员,作为行政机关部门,此不作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本人为此事已经来回奔走5个月,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费用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政策的主管部门对此申诉事项推诿责任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而以户籍迁出混淆概念不予受理,确实给我办理解决此事造成了巨大的难度,请一次办好栏目调查督办,真正的一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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