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泰安市傲来峰路山语观邸小区9号楼业主,楼南为希岸酒店,两楼距离10余米。每到晚上7点半,酒店打开北墙霓虹灯,光线十分强烈,并且不停闪烁,直射居民楼房间,光污染十分严重。居民楼与酒店协商,要求其关闭北墙灯光,因为其北墙并不临街,起不到宣传效果,只是影响居民生活。酒店工作人员答复称:楼是他们自己买的,灯是他们自己装的,亮化是他们自己的事,我们要求他们关灯是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居民被迫拨打12345反映问题,热线工作人员称已经安排城管部门解决,酒店答应8点半关灯。但实际情况是:城管工作人员并未在酒店开灯时间段实地了解污染情况,酒店虽然答应城管部门关灯,但从未兑现承诺,仍然开灯至晚上10点。我想问一下,光污染就没人管吗?老百姓就要一辈子生活在强光污染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