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苏州花园小区,由于开发商的君汇物业公司非法入住,强迫业主签高价物业合同,引起业主不满。
后经政府同意,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重新招标小区新的前期物业。
招标结果公开后,业主们才知道,开发商为让自己的君汇物业公司中标,又注册了两个物业公司。这三个物业公司注册时间短的只有一个月,长的不到两一年,也没有相应资质,法人股东都是开发商的儿子儿媳女儿等人。除了开发商的这三个物业,再没有其他物业公司参与投标。
最后,君汇物业如愿以偿的高分中标五星级物业资质。
四月底,业主向负责招标工作的房管局领导咨询招标结果,答复说等再过几天就公开了。而后来却说4月10号就在报纸上公示了。过了公示期,再不能提出异议。
请问这个招标过程合法吗?
后来,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又宣布,该物业不再是前期物业。请问,前期物业可以直接改为非前期物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