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789 提问时间:2019-06-18 16:28:54

是临沂的各级政府让在一直学习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成为笑话!为什么这么说?
本应该是黎民百姓信任与尊重的上级政府:
我们是在临沂万力公司购买商铺的广大业主。今为万力破产重整中,由罗庄区政府、检察院和法院所组成的“破产重整管理人”,在处理此事中,不依法律,不顾事实,严重损害广大业主利益。广大受害业主多次向临沂市、罗庄区政府、检察院、法院抗议,均得不到解决。因此,只得哀哀上诉,以冀得以公正解决。
我们广大业主,大多是于2012年或2013年,相信临沂市、罗庄区政府参与的宣传推销,购买了万力皮革城、万力木雕城和万力大厦的商铺。房产业已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并按照当时的委托运营合同,分别领得第一年到第三年租金(后续租金因没有返还,故上诉,2017罗庄法院判决胜诉返还后续租金,但因为法院莫些领导因受贿至今未给,也没有让执行局执行)。由此,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已证明商铺已经是我们的产业了。
其后几年,万力公司主要控股人发生变动,新接手的老总厉彦池(他是真正的老总,因为以前的交涉,都是和他进行的。因此,既使法人代表写的是别人),本以民间借贷起家。以收贷的形式,取得了万力公司51%的股份,成为万力公司的最大控股人。
厉彦池掌管万力后,本应顺理成章地承担起万力应该担当的责任。如:万力按照委托运营合所拖欠广大业主的返租金。但是,他先是放赖说,他只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只愿清还百分之五十一,而且还要分几期来还。试问,掌控万力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成为万力的老总是什么概念,可以不承担起万力的完全责任,而只承担部分么?
接着,他又出新招,要业主们自己先办房产证,然后,他当二手房回购业主们的铺子,也要分几年付款,而且还要广大业主承担办证和过户的费用。另外,又要求业主们用自己高值的铺子去置换其它低值的房产(但是又穿通临沂市中院查封已经交钱的房子以无法过户为由拖延)广大业主又要蒙受不小的损失。
广大业主不同意他的无理要求,坚持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从此,万力又采取卑鄙手段,拖延业主办证,以逼业主们就范。
厉某为了达到损害别人利益,以保個己利益的目的,提出破产申请。政检法三个部门联合组成了“破产重整管理人”,办理重整事宜。
重整一开始,“管理人”要求广大业主申报债权。当时,对没有让万力回购和置换其它房产的,且已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业主说,房子已经是你们的了,不在债权申报之列。如申报所欠的返租金,是下一步的事。
厉仍然觉得不愿意承担这些责任,又与“管理人”重新制定重整方案。
这次,“管理人”的说法又变了,干脆不顾法理和事实,也毫不脸红地推翻自己以前的说法,宣称“解除业主们的所有房产的购房合同”。试问,已形成购房事实的房子。合同说解除就可以解除么?这是哪家的法?法理可以由你今天说是一样,明天说又是又一个样子么?业主们听到“管理人”在召开业主会时这样说,多数愤然退场。
后来,在大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重整方案”,竟在广大权益相关的业主们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被罗庄区法院裁定获准。接着,又在大多数业主未获告知的情况下,过了上诉时效。其用心之奸险,手法之恶劣,其目的只是为了造成既定事实,让广大业主吃哑巴亏。
“管理人”的重整方案,口头说是为了保护广大业主的权益,而实际是在无理地、更大地损害广大业主的权益!
万力为了搞活,破产重整是必要的。但是,清查资产,也应该是清查万力的资产,为什么要清查业主们的私产?
纵使照“管理人”所说,会给我们房钱的。但是,综合返租金和返租金的拖欠、当时的房价与現在的房价、把自的钱交给万力,让他使用了几年,去谋他的利这几方面来算,每个业主都蒙受了少至十几万,多至几十万的经济损失。这些,都不在“管理人”,不在政、检、法的考虑之列么?
万力要盘活,也是广大业主的愿望。因为,毕竟业主们也希望有租金拿。“管理人”为什么不从审查万力有否运营能力,应该怎样运营去着眼、去下手?你们这样做是简单,是可以保住厉鬼的利益。但是广大百姓业主,在你们的眼中,算是什么?再问你们:是万力破产,还是广大百姓业主破产?
百姓们在本处,有理无人与你讲,有冤无人听你诉,只得哀哀上告,叩达天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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