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开发区灵山卫福麟海景丽园一期的住户,在小区已有十年之久,小区消防通道无水,上锈,断裂,无法正常使用,下达整改通知书得有时间限制吧!一年或者半年,不能始终拖着,有关部门请采取强制措施,消防安全第一位。还有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经理某位更是一霸之主,收物业费第一天不交就给你停水停电,什么时候交就给你通水通电,小区电梯明明没有坏,就把电梯停运,然后收取一栋楼业户费用二万多,一户平摊七百多,不交钱就给你停水停电,直到交钱为止,这种行为是什么,打电话投诉也无用,物业说是你投诉重要还是你家水电重要,我可以脱半个月,可是你那,家里没有水电,这是一种威胁,请有关部门听听我们业主的心声,住在小区的家还是一个家吗?现在的小区业主对物业民愤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