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738 提问时间:2019-06-19 18:25:43

2019年6月初,我通过司法平台成功拍买了一栋房子,并按期缴纳了拍卖金,取得了拍卖成交书和执行裁定通知书,当我拿着以上法律效率的文书时在6月17日、6月18日、6月19日连续三日先后六次来到曹县税务局缴纳契税,他们业务人员必须让我提交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和购房合同,但我认都不认识被执行人,再说被执行人肯定也不会配合,还说要先把房子过到被执行人名上,办出其房产证,然后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才能缴纳我名下的契税,我试问如果被执行人还欠有其他债务,该房子办出房产证后一旦又被查封,这个责任该有谁承担呢?!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难办,事太难办了,拿着法院有效的法律文书却要四处碰壁,处处为难,请问我该如何办?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