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强系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石家村村民,在村子里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2018年该村被纳入旧城改造的范围。2018年10月19日,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以旧城改造为由,作出《小雪街道办事处石家村、北兴埠村、林家村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开始对这些村子的房屋实施征收。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孔令强一直未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018年12月18日小雪街道办事处以“曲阜市城市建设项目总指挥部”名义向孔令强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孔令强在7日内签订搬迁协议,交付房屋及附属物,否则将强制拆除。在逼迁面前,孔令强联系了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肖以荣律师进行行政诉讼;经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撤销被告曲阜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8日以“曲阜市城市建设项目总指挥部”名义向原告孔令强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就在律师第一时间采取了法律程序时,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桂森、党委书记宫同文,利用职权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组织特察、城管、执法、国土等三百余人和数台大型挖掘机强制拆除了孔令强的房屋,给孔令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