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我在汶上县我水暖器材商店见到了汶上县长乐湖小区施工图纸。3月10日,我通过被告济宁兴鲁建筑公司中介人的朋友领我第一次到了济宁兴鲁建筑公司。商议承包事项,我首先开门见山说我当事人没有施工组织资质,只是带领农民工承包过工程。被告公司说;一切不用我管,只要干工程就可以。同时还说必须得先交保证押金。是为了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于是我答应了保证工期3%、保证质量3%。共计6%,计;43万元。同时,我看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这样,我承包了汶上县长乐湖小区54号、55号楼。 2008年3月10日我在被告济宁兴鲁建筑公司回家后,我筹措资金、借社会高利贷43万元。分别于2008年3月12日至13日两次递交被告济宁兴鲁建筑公司。交给被告后,我要求签订合同。然而,被告济宁兴鲁建筑公司不给我签合同。理由说是合同还没有拟出。说工期紧、任务重,你们先施工。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你们都看了。你们只交税和管理费,其余款项都给你们。等合同拟出通知你们来公司签订。就这样,我上了被告公司的贼船! 2008年3月15日正式开工。由于工期紧、任务重我们农民工24小时的坚守工地施工。到了4月底,工程该形象拨款。这时,被告济宁兴鲁公司的10栋楼,只让我一人去济宁兴鲁公司。我感觉不妙,可能是要给我们签订合同。可被告公司只让我54#、55#工地去济宁兴鲁公司。不让其他工地负责人去济宁兴鲁公司。果不其然,就这样,我因垫款约300多万元,不签合同,不给拨款。不干,不退还保证押金,不退材料款。就这样被逼无奈、违心的签订了《经济承包合同》。 《经济承包合同》打印日期;2008年3月12日。实际签订日期;2008年5月7日。因超过形象拨款日期。我也是济宁兴鲁公司的第一签订《经济承包合同》承包人。事后就这样,其他工地负责人也被被告一 一瓦解。 2008年7月初,被告开发商又把C#号商业楼直接发包给我。我挂靠了汶上县顺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我当事人既没有投标,被告也没有招标,就让我直接中标。这就是所谓的公平公证《招投标》价。 汶上县长乐湖小区54号、55号楼的开发商业主;被告济宁鲁兴迪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商;被告济宁兴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他们开发商和建筑商是隶属合伙公司(当初我并不了解被告)合同造价造假,建筑面积弄虚作假,并且严重的不履行合同。涉嫌有“暗箱操作”的行为。 而被告哪里来的这麼大胆量,拿国家公民的利益、公民的财产说没有就没有,说减掉就减掉。说不给就不给。有这样做的吗?天文数字的的材料款和农民工的血汗钱说没就没了。210天施工保证押金43万元,被告苛刻克扣违约拖欠1900多天,违约金利息至今一分没有。竣工后扣的保修金几十万元说不给就不给。合同约定拨款:5----6次拨清款。而被告12----13次都没有拨清欠款。合同反反复复约定;标准、规范。而被告隶属合伙公司却套用国家失效作废过期无效的面积规则对我们农民工结算。合同反反复复约定;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竣工后《工程结算单》就是不履行!没有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就是估堆价。《工程结算单》明确注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虚假,造价造假,建筑面积弄虚作假结算价! 尊敬的上级政府领导,您不觉的有猫腻吗?我举报情况不实,可有法律规定诽谤罪!本案被告合同面积;55#楼;6296.01M2。合同工程造价:4067219万元。而《工程概况》对外及给我公示面积:55#楼公示面积:10986.32M2。公示工程造价:709.716万元。同出自被告隶属公司自制制作。 本案工程合同两份,出自三方签订。本案竣工后《工程结算单》却出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虚假、造价造假、建筑面积弄虚作假结算价。没有我《经济承包合同》的双方结算价。本案的《经济承包合同》约定:“包工包料、独立核算”为什么只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结算价。没有《经济承包合同》的双方结算价。“包工包料、独立核算”那里去了? 而图纸设计公示的有外墙、屋面、架空层顶板、楼梯间有保温。窗:窗为双层玻璃塑钢窗。汶上县建设局档案室存档竣工验收图纸均有,并盖有竣工图纸合格红章,但实际没有!请问上级领导;汶上镇人民政府《关于长乐湖小区回迁安置楼建设标准的通知》(汶镇政发﹝2007﹞44号),明确说明第4项节能:不做外墙、屋面、架空层顶板、楼梯间保温;第5项门窗:门为木质夹板门,窗为单层玻璃塑钢窗。请问上级领导;既然回迁安置楼建设标准通知没有,为什么汶上县建设局档案室存档竣工图纸均有,并且盖有竣工验收合格红章。其行为性质是什么?有与没有的概念我们农民工不懂吗?C#号商业楼图纸设计均有暖气,而为什么实体中没有。在建设过程中,汶上镇人民政府有什么权利、资格剥夺汶上县长乐湖小区回迁住房户的外墙保温及中空玻璃的合法权益。国家“强制性”的文件允许吗?老百姓回迁住房户允许吗?安置楼建设标准通知了吗?通知的谁?我反映的“所有楼房设计图纸、竣工报告及验收资料中均有外墙保温及中空玻璃还有暖气项目,盖有验收合格红章。偷工减料部分工程造价约一亿多元”不符合事实,请问上级领导你们调查研究了吗?国家强制性的文件还管用吗?汶上县长乐湖小区一期工程是;55栋楼。二期、三期工程去哪里了?礼佛大道、老武装部驻地的旧房拆迁改造去哪里了?共计约200座楼房左右的外墙保温及中空玻璃项目,盖有验收合格红章说没有就没有,为什么又变成55栋楼了呢?是否掩耳盗铃,睁眼说瞎话解释! 如此离谱决策有没有黑幕,有没有官商联盟的经济利益关系!谁能相信!在光天化日之下,汶上县建设局档案室存档竣工图纸盖有红章的外墙保温及中空玻璃、安装暖气,竣工验收合格报告,说没有就没有了!谁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