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59 提问时间:2019-06-21 14:23:40

我是青岛开发区灵山卫福林海景丽园一期业主,小区开盘,物业接管时消防设施,二次供水,电梯等一切设备都完好无损。物业每年不保养,不作为导致消防管道断裂,无水上锈,无法正常使用。强烈要求物业出资费用来维修消防管道。物业经理某位更是收取物业费来停水停电,停电梯。物业这样不择手段,胡作非为,强烈要求政府取缔这个物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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