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山东省威海市购买宏福广场商铺的业主。开发商是威海东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购买的,至今七年发票没有开房证没有办理。合同签约是前5年运营商负责包租,合同中约定2017年和2018年的租金是在当年的年中一次性付给我们,因为前三年直接抵扣为房款,2017年的已返还2018年的至今未返还包括我们的面积差,面积也小了几平方差价至今未返还,广大业主796户业主维权两年,威海当地市政府至今没有给我们业主答复反而一再的保护开发商和运营商。投资者投资多的上百万,少的也是10万,20万,走司法程序高区法院不立案,请求问政山东有关部门帮助老百姓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