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三美立公司开发的苏州花园小区,因靠近潴河,环境较好,吸引了一部分购房者。 购房后,开发商始终不与购房者签合同,直到办理贷款和网签手续时,才现场让购房者在打印好的合同上快快签名,也不让看合同条款。签完后立马收走办理手续,然后带回公司。购房者百般索要,开发商就是不给,房管局政府部门出面也没用,理由很充分:怕在购房者手里弄丢了,等办理了房产证再给。 开发商越是不给合同,购房者对合同内容越是好奇。下面根据三美立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介绍一些不平等的条款,以飨读者,也让大家了解一下开发商的狠毒与贪婪。 一、购房者以9千元至近2万元每平的价格购买的房子,合同中登记为6千元左右。仅此一项,开发商就可以从每个购房者手中多赚30万元以上的钱。 二、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公司是金都物业(收费标准1.34元/平),交房时却让购房者签开发商的君汇物业(收费标准3.8元/平+5%增长率),不签就拒不交房。 三、合同第九条:开发商擅自变更小区平面布局而不整改的,向购房者赔付总房价款的0.01%,即100万的房子一共要赔100元。 四、合同第十一条: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按已付房款(不是总房款)的日万分之0.1赔付,即如果付了100万的房款,开发商逾期不交房,则每天要向购房者赔付的违约金竟高达10元。 实际上,最后交房日期是2018.12.30,迄今已逾期半年左右,虽然违约金低得令人难以置信,但交房时开发商半个字也不提违约金的事,却要求购房者必须按他的要求补交物业费。 五、合同第18,19条:房子有严重质量问题等,购房者要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开发商同意解除合同,开发商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0.1%,即100万的房子共赔1000元。 六、合同中的补充条款:若因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购房者逾期付款,逾期30天以内,购房者每日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即100万的房子,每天要赔付1000元。 逾期付款超过60天,购房者除了每日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款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外,还要另按总房款的10%赔付违约金。也就是说,逾期后,100万的房子,除了每天赔付1000元,另外还要额外赔付10万元违约金。 以60天计,购房者要向开发商赔付共16万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