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49 提问时间:2019-06-24 01:27:45

给“问政山东”的信

                        -----------聊城市临清市在上级政策面前“欺上瞒下”

尊敬的节目组领导

 我们是临清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工程管理处员工,有正式的事业编制。我单位是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正科级机构,隶属于住建局管理,主要职能是临清市的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执法,办理开发经营许可证以及企业资质申办审核,收取的管理费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保。单位已经职能不足15年,没有经费来源,单位人员没有班上,在外打工,停发工资、停缴保险10多年。

 在我单位存在的现实事件中,临清市政府部门严重失职,没有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的设立必须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临清市置单位现状于不顾,严重违犯了国务院和山东省政策 

  2018年机构改革中,临清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编制部门,再次违反文件,违反了事业单位分类政策,没有按上级及中央文件对单位重新分类给我 们个人造成巨大损失。

  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事业单位在改革前必须重新分类,依据是现有职责,而不以经费来源、管理方式、名称等作为依据。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型的、生产经营型的、纯事业型的(事业型的再分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大类型对应各自的改革政策。

 临清市委及市政府一直以单位经费来源自收自支为由不予管理,并且违反国家政策,让单位现状继续保留。 

干部经商:   我单位一把手,系正科级、组织部任命干部,已经商多年  -----------------------(上面为原来信件信息)---------------------------- 

 我们要谢谢你们,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事情已经有所进展。临清市委何宪卓书记对此事也引起了关注,已经委派李树群市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我单位的事情再次深入调查。

我们还得重申理由:

1、我单位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2016年政府行政职能单位清查时,我单位属保留单位,我们的行政权力在政府网站有公示,直到2018年底。

2、我们是临清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工程管理处的员工、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和人事关系,单位还存在(省编制网能查到)。

3、我们的分流方向,国家政策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单位性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应进入行政单位或相关事业单位。但是,就目前临清的做法总想把我们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保持原状)或企业上靠。

4、我们单位为何走到今天的地步:归根结底是因为临清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不重视我单位情况,一直没有执行中央和山东省文件,置单位现状不顾,才走到今天。

调查过程中奇葩事:

据调查小组说,我单位2015年分类时归类到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文件:关于城乡住房建设局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当时住建局长贾**),临编2015年78号文。真是怪事连连出,单位没有任何生产经营职能,是如何分到生产经营事业单位的?我单位没有人知道或接到通知,住建局无文件可查。在上访的过程中编办和住建局都没提文件的事,编办如今还在“偷偷摸摸,和小偷一样”,文件不敢往外拿。

我们想通过“问政山东”,问一问聊城市临清市委、市政府领导,为何不执行国家政策?办事总是“偷偷摸摸”,临清的颜面让个别人丢净了。

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不得不揭露临清这种“我行我素、不执行国家文件”的行为。我们甚至在想,为何临清的做法和国家政策大相径庭,驴唇不对马嘴?这不是在胡闹吗?

    我们再次感谢“问政山东”对我们的大力帮助,也请把事情监督到底。  

                         

临清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工程管理处员工  

                                                                                           2019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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