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12 提问时间:2019-06-24 14:41:16

你好,我是一个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我叫樊海玲2013年因为上班机械故障导致左手截肢,6年了,迟迟还没得到赔偿,就是因为法院不负责任,害得我家破人亡。我只有初中毕业写的可能有点乱,我把经过说一说。
2013年2月刚过完春节,因为14岁时父亲早逝,母亲年事已高,且我有一个5个月大女儿,家庭生计需要维持,迫于生活的压力,我进入本村塑料制品厂工作,从事模具的维修与保养!2013年3月7号,在正常维修机器时,机器因故障异常突然运转,将我的左手挤入模具,后送入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检查左手掌完全离断并毁形,最后不得已截肢。同年5月份出院后与工厂多次协调未果,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局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于受理,因担心诉讼时效8月份向宁阳县人民法院茅庄法庭提起诉讼,诉讼费、保全费交了一万六千多元。本以为法院就是人民说话的地方,可事实狠狠的给了我一个耳光,提起诉讼后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法律规定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期间因家中实在没钱,不得已卖了粮食两次给法官送钱下礼,为的就是能快点解决,身为农民没有过多的法律知识,不知道是送礼送的少了还是送的钱不到位,可我足足等了一年半,期间家里所有的开销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都希望最后能得到一个合法的结果。等了一年半以后我于2014年10月30日收到了判决书,当拿到判决书以后我的心都凉了,当事法官轻信被告一面之词,没有对我进行任何询问的情况下妄下结论,说我违规操作法院竟然判我负40%的责任,这是什么道理啊,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时受伤,我竟然还要负40%的责任,判决书中多次提到按照被告认可,试问法院判案是按照法律还是按照被告认可啊?如果被告说了算,那还要法律和事实依据吗?我提出查看全天监控视频,以证明我是否是违规操作被法院拒绝,所谓违规操作都是被告故意逃避赔偿的借口,法官未做任何调查取证,只听被告一面之词妄下结论我不服判决,于同年11月2号通过一审法院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当日通过银行缴纳上诉费4600元。自上诉之日起过了两年了还是没有等到中级法院的开庭通知,期间去泰安中院咨询被告知案件没有,找当时经办法官,对方一直以等他电话为由故意拖延时间,2018年10月得知,一审法院没有将我的上诉状交给中级人民法院,以忘了为理由敷衍了事。我就开始了维权之路,去法院找当事法官以各种理由不见我,法院见我知道了真相,于2017年3月才将我的上诉状递到泰安市中级法院,这时已经离我递上诉状已经过去了3年,上诉期过了3年了中级法院还能受理开庭,这里边什么事我不清楚!但是这件事谁来负责我到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答案,当事法官一直以给我处理为由让我不要往上级找,期间去法院信访找到宁阳法院院长,院长各种理由敷衍了事推卸责任,以已经调查了解,让我申请执行,对于拖延我三年上诉状的事只字不提,仿佛与法院没有关系!真不知道什么原因使的法院到处偏袒被告,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农民没钱没权没本事吧!两年又过去了,距我当初起诉已经6年了,当初法院查封的车辆已经被对方解封,财产也被对方转移,我就算是申请执行也什么都得不到,妻子因为看不到希望也已经和我离婚了,当事法官一直以在调解为理由不让我申请执行,说就算申请执行也不会拿的到钱,眼看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就到了,我实在是没办法了,现在家里就剩下我快70岁的母亲和7岁的女儿,请你们帮帮我!我到底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私自扣押我的上诉状,剥夺我的上诉权,让我的家庭雪上加霜,身为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拖延办案,无视法律的公平性的做法令我非常痛心,非法剥夺公民上诉权,实为有违法律、有违道德、有违正义,有违一名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规范,其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恳请国家有关机关查清事实,还信访人公道,以维护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拯救在人民心目中坍塌的政府形象。

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帮我讨回公道!
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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