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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12 提问时间:2019-06-25 00:23:03


烟台莱山万光府前申请莱山实验小学的合理性
1.违反“就近”原则和招生范围确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中提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原则,合理确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招生范围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案列:违反了学区划分的稳定性原则。一年前的学区划分,午台、新天地都市广场等多个小区新划入莱山实验小学学区,而仅仅一年之后却将万光府前花园小区和天合城小区划出,原因是为何?如果是莱山实验小学学区人数超标,为何在2018年增加小区?难道莱山区适龄入学儿童是在2019年突然爆发性急剧增长?即便原莱山实验小学学区内人口较多,是否也应该按照先入住人口优先于后住人口的原则。万光府前花园小区和天合城小区已经建成入住十几年,而飞龙河东新城、新天地广场、万光福园等小区均晚于万光府前花园小区和天合城小区。凡事都讲究先来后到,学区划分不是更应该遵循这个原则? 这种将新小区划入,老小区划出的做法是否公平?
案例:违反了就近入学的原则。此次学区划分,莱山区实验小学学区内的午台距离莱山区实验小学3.1公里、绿色家园2.5公里、迎春佳苑2.3公里、新天地广场2.2公里……23个小区中有18个小区比万光府前花园小区和天合城小区远,我们万光府前花园以及同等距离的天合城小区居民的孩子却不能上距离1公里的学校,请问这是否是就近入学的划分原则?这有没有体现一切以群众总体利益为出发点的原则?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这种让我们就近而不能入学的做法,是否公平?是否在贯彻落实书记的指示精神?
教基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第二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第九条“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2.学区划分不合理性
学区划分不能以一条大道的东西方向来划分,应该是以学校为点,半径划圆。
以迎春大街为界来划分学区不合理,迎春大街全长5.4公里,算上南延的莱源路长达10余公里,学区划分不按照“就近原则”,而按照一条道路机械划分,解释不通。建议按照原划分原则:以金滩东路和长宁路进行划分。
鉴于此次学区划分违反“就近”原则和招生范围确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2019年莱山区学区划分,违反公平原则,损害了群众利益。学区划分不合理,我们申请万光府前花园应维持原学区-莱山实验小学学区。请区政府领导认真考虑,我们认可教育部门的纠偏能力,那对于距离实验小学1公里的万光府前花园,合理解决诉求既属于未雨绸缪,更属于尊重民意!由于报名工作迫在眉睫,请尽快并于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我们将依法维权到底,感谢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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