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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58 提问时间:2019-06-25 10:55:04

济宁市交通局公交管理科副科长姜涛在2018年以及最近几年请假次数很多,从工作以来就经常请假,2018年请假尤其多,其实很多次都是旷工,之后又补请假,交通局不仅说姜涛确实是请假,而且连请假应该扣罚的工资都没有扣罚,严重违反事业单位请假管理规定中的扣罚工资的规定!根据《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姜涛每年都有很多天数的请假,超过1个月甚至2个月的请假,为什么交通局不按照规定给其扣罚工资?2019年5月22日早上,5月31日早上,6月3日早上,6月4日早上姜涛均再次多次无故迟到,附件里有记录姜涛在5月22日早上8点32分25秒分(截图中标识了拍摄的北京时间2019年5月22日08:32:25)依然在济宁吴泰闸路与共青团路交叉口沿路北自西向东游玩,没有提前正式请假,请同时调取这几天交通局的监控,锁定其到岗时间,落实其无故迟到甚至旷工违规事实,合并处理请一定将该问题落实,惩治济宁市交通局请假制度不严格、袒护姜涛旷工的违规,扣罚姜涛请假的工资,请领导落实并扣罚,感谢劳动人事厅领导!本网站无法上传mp4格式的视频,我会再发一份邮件传视频,这里只有他游玩时候的视频截图,也能显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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