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患者孙伟伟,女,鹤山镇中心小学教师,现年37岁。目前仍在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与死神抗争。请问: 1、 在患者彩超、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确诊乳腺炎,四天滴注疼痛炎症完全消失后,处于什么目的对患者再做磁共振检查?除了过度医疗牟利还有没有其他解释? 2、 医院明知过敏体质患者磁共振加强注射钆特酸葡胺存在极大风险,为何视生命如草芥不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做相应测试,导致患者20分钟前谈笑风生,20分钟后休克抢救,生命几近丧失的悲剧? 3、 医院过度医疗、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患者及家庭带来塌天大祸,患者命垂一线,一家人以泪洗面凄苦无助,为何医院大小领导都像没事人一样冷漠,没有半点解释和安慰,是否人性?与捅了别人两刀接着冷眼旁观的痞子区别是什么? 4、 明明医院玩忽职守给患者及家庭带来灾难,为何要患者自己负担抢救费用?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5、 当患者转院前结账时,为何得到的是:要通知信息科改好医嘱才能结账的答复?为什么要改?要将什么改成什么?当晚没能结成,因此家属不能不怀疑,医院改医嘱需要慎之又慎以规避风险。最终导致当晚结账未成的结局。 6、 从天理、人性等角度,医院应不应该对不作为、不告知……带来的恶果承担责任,承担相关医疗费? 作为堂堂正正的平民百姓,我们不是地痞不会医闹不会无事生非,但为了今后面临磁共振的患者生命也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要天理要公道!倘若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不能给我们人性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县、市、省、中央,讨回公道我们会坚定不移!! 患者家属联系电话:13562830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