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407 提问时间:2019-06-26 15:09:40
2017年4月到2018年3月在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山东万昌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廊项目工地干活,(工地所在地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此工程实际转包给挂靠资质的自然人蒋慧杰(不具备用工资质),一直跟着蒋慧杰干活,从2017年8月开始一直拖欠工资,一共六个半月工资,共计39000元(有蒋慧杰出具的工资欠条),蒋慧杰一直以工程款未到为理由不给工资,当时约定工资每月6000元,现在拖欠工资近两年了,家里就我一个人工作,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恳请政府部门帮助要回工资,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