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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76 提问时间:2019-06-26 21:02:42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唯利是图、
冷血无情、草菅人命
本人中学高级教师,宁阳县优秀教师,中共党员,对以下事实陈述愿负法律责任。
患者孙伟伟,女,现年37岁,小学教师。2019年6月17日历经彩超、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定性乳腺炎住进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因病情轻微,本人要求每天滴注结束后回学校上课,医院告知上边暗查风声太紧必须24小时在院而且要有陪人,不得已只有遵从。历经四天滴注,在症状消失,自我感觉良好打算出院的背景上,县医院掏干百姓腰包的丑恶灵魂作祟,做出了让病人做磁共振而且还是加强型的决定。(后经网上广泛查询,确诊乳腺炎七个方法都没有磁共振,而且磁共振前已经确诊并康复),作为普通百姓,不懂医道,只有听命医院的份,这也罢了。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在为病人行核磁共振检查注射钆喷酸葡胺注射液前,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不询问患者过敏史(患者自幼青霉素过敏已明确报告医院而且床头牌也已显示),不履行相关告知风险义务,不签署相应告知书,便无视生命的可贵,义无反顾的开始儿戏似的完善收钱过程的检查。当检查结束陪人照顾病人出仓时发现病人已经口吐白沫带有血丝没有了呼吸。患者谈笑风生活蹦乱跳的进去,半个小时功夫便被县医院神一样的送上了黄泉路……
如果这不是唯利是图、冷血无情、草菅人命,老天爷信吗?
抢救不得已开始后!两个多小时,病人没有任何意识,没有自主呼吸,没有血压……近10个小时,仍然看不到任何希望。给病人家属的唯一解释只有:这种注射剂的过敏概率极低,医生和病人家属的目的是一致的苍白解释。人命在宁阳县医院手里是草芥并非关天。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挣扎。自始至终,县医院无视自己忽视患者过敏体质,无视不履行相关风险告知义务带来的此悲惨结局,不曾有半点自责和悔意;患者两个家庭父母孩子兄弟姐妹十几人,撕心裂肺的担惊惧怕,凄凉无助,以泪洗面,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悲凉,县医院却像禽兽一样冷血,无视自己的过错,看不到半点千方百计,不曾给家属半点人性的解释和慰籍。在他们眼里,平民百姓只不过是案板上的鱼肉和待宰的羔羊!
如果这不是唯利是图、冷血无情、草菅人命,老天爷也绝对不信!
天理昭昭。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必须对自己的重大过错做出说明,必须对由此给患者身心带来的重大伤害,对给家属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重大心理伤害做出赔偿!
作为堂堂正正的平民百姓,我们不是地痞不会医闹不会无事生非,但为了今后面临磁共振的患者生命也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要天理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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