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李登全局长书记的 检举信 尊敬的李登全局长书记您好: 现向您实名检举临沂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秦伟局长和经侦大队鲁统国,在侦办梅埠办事处前道口村贪污腐败数千万元案件过程中,包庇纵容、充当犯罪嫌疑人“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2012年,我们村民发现前道口村原村支两委干部在旧村改造及新农村还建过程中,具有伪造单位公章,开具虚假发票,从承包商工程款中拿回扣,采用多报重复报的方式套取国家补偿款,巧立名目,私分村集体财产等刑事犯罪行为。村民当即向梅家埠街道办事处举报,经街道办事处初查,确认有重大犯罪嫌疑。由时任梅埠办事处党工委鲁锋武书记和蔡臻臻工作组长向经开区公安分局报案并立案。 经开区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效率低下,且保密措施极差,致使犯罪嫌疑人原村支书记陈召义,村主任乔玉龙,会计陈康华,现金保管支部成员顾名来等人闻讯外逃。 该案经媒体曝光后,惊动省市级公安机关,并成立由临沂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梅埠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的调查组。一年后,上述犯罪嫌疑人陆续归案,在押一或二年不等。在秦伟局长的授权下,公安机关频繁调换调查人员,更改囗供、并撤换掉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取证笔录,致使该案由大化小、由小化无。 上述犯罪嫌疑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商定,并共同分贪受贿款项。经开区分局明知系共同犯罪,却故意分开处理,且不按共犯团伙推送检察院。正因秦伟及鲁统国等人的纵容庇护,前道口数千万元腐败案至今未结案。 更让广大村民不解的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会计私藏六百余万的账目未交。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该账目由经开区分局和梅埠派出所缴获,现仍存放在梅埠办事处经管站。我们村民多次询问党委为何不给入账?他们的答复是:“违法违规账目,谁给入谁犯法”。…… 现将2016年6月26日检举经开区分局的材料转交给您,请看看秦伟和鲁统国是如何徇私枉法,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的。 本信所反映情况仅为冰山一角,李局长若需要其它证据,我们村民将全力配合。鉴于经开区分局某些领导充当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请临沂市公安局指定其他县级公安机关侦办该案,并恳请李登全局长在百忙之中予以督办。 实名检举人: 王建德,刘春彦,陈玉岭,金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