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22 提问时间:2019-06-28 16:57:43

我们是山东省滕州市张汪镇太和村村民,我们村位于山能枣矿集体田陈煤矿采煤作业面,于2014年该矿量取了地面沉陷附着物补偿款,一块量的5个村,别的村都给清了,独有我们村未给清,问村支书,村书记说村里帐给封了,我说村里帐封了,但是不能封老百姓的民生钱啊,村干部说法不一,按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封老百姓的钱,村集体产生的债务由村集体担此债务,不应由百姓承担,更何况是老百姓的补偿款,因此,借贵节目一角真相,此致。2019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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