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位农民工,2003年8月11日在山东日建集团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塔吊倒塌,至我胸2完全性高位截瘫,左腿截肢,左臂丛神经损伤,等全身多处骨折,大小便失禁膀胱造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维权遭遇:一,日照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的失职渎职不作为、官商勾结,工伤认定证明一直不予认定,致我不能按工伤程序维权,二,法律援助律师的误导欺骗,律师承诺只要我签了一次性处理协议,我自己垫付的手术费再帮我起诉的要回。因为手术费应该全部报销。但是签了一次性协议后,手术费也没有要回,维权路一波三折一言难尽啊
04年找第一个律师工伤认定,日照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科不收材料,又找两个工友为证,材料收下,但日照市劳动局一直没有予以工伤认定,律师多次去要但日照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始终没有给我认定工伤,最后律师也知难而退了,无奈不了了之,为什么明明属于工伤,却拿不到工伤认定?
06年第二个法律援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调查不属于工伤,按人身伤害起诉,并做了司法鉴定,一级伤残,并交纳12000元的诉讼费,07年3月即将开庭时劳动局为公司单方面出具了06年12月份的工伤认定,04年我要求工伤认定,没有得到认定,而我起诉后即将开庭时劳动局为公司出具了06年工伤认定??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诉讼,后法律援助律师要我进行行政复议,复议期间律师也不知因为有压力还是阻力,也不知吃了责任方的好处,律师态度就180度变了,07年5月法律援助律师给我一个一次性处理结果。要我签字,不签字就另请高明吧。我一个农民家庭,当时住院将近4年之久生活、护理等等,期间手术自己垫付2万多,诉讼费12000元,鉴定费等等,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已负债累累,没有生活来源,吃饭都成问题,在工伤得不到认定,起诉被驳回,律师误导的情况下,不得已在07年5月,在法律援助律师保证先签一次性处理协议我自己垫付的手术费,再另行起诉要回的前题下签了一次性处理协议。
08年5月在我多次追问法律援助律师我垫付手术费的问题时,在我没有与援助律师签委托协议的情况下,律师只为兑现签一次性处理协议时对的我自己垫付手术费另行起诉要回的承诺,律师帮我把我垫付手术费的事起诉到日照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仲裁科,仲裁科一直没有开庭,多次追问后,于09年9月终于开庭一次,但仲裁结果,一直没有送到给我,
10年我问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才告诉我,我败诉。律师明明保证我垫付的手术费没有问题,现在却败诉????我就问法律援助律师我06年起诉时的12000元诉讼费,律师竟然说是他的律师费,11年通过我拨打阳光政务热线,法律援助律师才把12000元诉讼费退还给我。
11年开始网上信访过、到日照市信访局信访过、至今没有结果。我工伤得不到认定,现在就连当时签订的一次性处理协议都没有给我一份,我去司法局复印过一次性处理协议,却只复印到一份假的一次性处理协议。对我这样并发症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的人来说能怎么办,就是知道受到日照劳动局的失职渎职不作为助纣为孽官商勾结,还有律师的误导或者说欺骗我该怎么办?难道只有走极端,弄出点新闻事件才能还原出事实的真相吗?
我保证我所描述的经过句句属实,如有不实我愿意承担一切的法律后果!
现与75岁的老父亲生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并发症很多病痛的折磨生活的无望,因公致残维权的种种遭遇我都多次想走极端希望引起社会或者舆论的重视,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还我公平正义,我现在的状况生不如死形容一点不为过。但我还是希望通过正常的渠道换我公平正义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让我有个基本的生活保障。
因公残疾,理应享受工伤待遇,为什么一个普通百姓维权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