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在胶州市临水宜家买的房子,当时买房时开发商和售楼处也没有和我们说明储藏室是弱电间,图纸也没有标注,至使我们入住一年内储藏室两次漏水,多次打电话找胶州市建设局,建设局让我们找房产局,房产局让我们找建设局,打青岛12345热线后胶州市建设局给我们回电话说让我们到法院起诉。我想问一下当时小区验收和后期开发商更改图纸就没有监管单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