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285 提问时间:2013-02-03 10:00:09

根据山东省老龄办和菏泽市老龄办的相关文件,对区域内高龄居民发放补贴款。

2011年5月19日,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菏发【2011】13号),明确规定:市和各县(区)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高龄补贴,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加逐步提高 。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将发放高龄津贴的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

但是几年来,我所居住的单县某乡,从未对90岁以上老人发过老龄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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